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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方案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试点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7-02-28浏览:731
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浙江省将围绕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标准化+”效应和改革支撑能力5个方面,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在标准化管理体制上取得新突破、在标准化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标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标准供给能力上取得新突破的“四个突破”目标。去年12月,国务院批准浙江省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这是目前全国唯一获批的省份。
据介绍,按照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要求,浙江省制订了到2017年底的第一阶段实施方案。根据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到今年底,“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层级清晰、权责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标准化格局日益形成,高水平新型“浙江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一批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重要标准制定发布实施,“标准化+”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阶段实施方案还提出要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到今年底,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2%以上。围绕“绿色、安全、生态”的目标,建立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涵盖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包装标记以及质量追溯的“五有一追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开展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推动标准化茶园、果园、蔬菜园、畜禽养殖场建设,推动森林食品标准化示范区、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和实施重要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和网具标准,坚决取缔不符合标准的网具,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标准委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同意浙江省筹建“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的批复。批复要求浙江省扎实开展金砖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战略、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服务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间的标准化合作交流,为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促进我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经贸健康发展做好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