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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四措并举,筑牢护航G20农产品质量安全墙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6-06-14浏览:834
为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源头安全,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天台县农业局以农业生产“肥药双控”为抓手,按照“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为护航G20为己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组建农资质量监督员队伍。为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实现网格化管理,我们从种养殖大户和“两代表一委员”中聘任了16名农资质量监督员,协助开展农资质量安全、农资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借助农资监督员贴近群众和身处农业生产第一线的优势,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监督员、宣传员、服务员”作用,成为获取案源、沟通群众、服务社会的新力量。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着力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多次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亮剑、专项亮剑、联合亮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资市场中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管,细查深挖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各类违法行为,每年监督抽检各类农资80批次以上,严格处置不合格产品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环节,切实消除农产品安全源头隐患。
三是实行高毒限用农药退市管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违规滥用限用农药是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隐患。为加强对限用农药的监管,减少安全隐患,2013年6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通告》,重申了国家规定的禁限用高毒农药名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经营、使用限用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县农资行业协会加强内部自律,发出关于停止销售限用高毒农药,一律推荐使用低毒、高效农药的倡议书;农资经营单位位纷纷响应,全部作出不销售限用高毒农药,推荐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公开承诺,我县农资市场高毒限用农药从2013年7月开始全部彻底退出流通市场。
四是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监管。高毒限用农药退市后,百草枯、毒死蜱、三唑磷、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的高风险农药成为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影响因素,为确保高风险农药规范销售和安全使用,天台县农业局于2014年8月起,通过实施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的方式,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的监管。要求农药经营者把高风险农药统一摆放在专柜中,张贴醒目的“高风险农药“标识,并建立实名购销台账,对产品来源、产品信息、销售信息进行记录,从源头上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实现高风险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等 “三个100%”目标,建立起规范化的高风险农药专柜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确保高风险农药质量有保障、购买记录完整、流向可控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