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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农民收入去年增幅全省第三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6-02-02浏览:889
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了解到,2015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225元,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三位。
据数据显示,2015年,台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225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8.7%。
设区市比较,台州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三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位次较上年前移五位;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收入水平略高于全省平均100元,居设区市第八位,位次与上年持平。
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分析看,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等四大类收入平稳增长,收入来源结构基本稳定。
其中,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2015年,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081元,比上年增长10.5%,增速居四大类首位。
而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增收的第一动力,占比居四大类收入之首。具体来看,台州农村常住居民2015年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986元,比上年增长9.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9%。
农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消费也有突出亮点。
数据显示,2015年,台州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7102元,比上年增长11.7%。消费支出中,家用汽车和住房装修成为热点,是拉动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
近年来,农村居民对居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对住房进行装修,装修的风格和档次都向城市靠拢。
2015年,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居住类消费支出为3934元,比上年增长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