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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全省海洋渔业防台Ⅳ级应急响应防御18号台风
2019-09-30浏览:647

根据省渔业防台应急预案规定,经商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自9月 29日10时启动全省海洋渔业防台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全省海上作业渔船于9月30日10时就近港口避风或驶入安全水域;同时,从30日起休闲渔船停止营业,养殖及涉海渔业人员撤离上岸,渔港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加固设施、妥善安排施工人员撤离,在港渔船做好安全避风防浪工作。

为切实抓好全省渔业防台工作,确保“迎大庆”期间渔业生产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林健东于29日上午到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了解会商当前台风动态情况,并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召开全省防御第18号台风“米娜”视频会商会,联线沿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部署落实防台工作措施。

林健东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密部署、紧急动员,确保所有渔船在9月30日10时前回港避风,不漏一条船、一个人,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全面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切实执行防台指令,在防台行动中“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要全线全员下沉,各有关市、县(市、区)、乡镇渔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应急响应启动后都要深入一线,保证防台措施落实到每个人、每条船、每个港口码头、每个锚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林健东要求,要加大监管力度,实时跟踪海上渔船动态,确保全部渔船按时间节点回港避风,对不听指令的渔船及时进行主动干预;加强对港内渔船管控巡查,落实定人联船、港内渔船防台加固等措施确保港内避风渔船安全,防止港内渔船台风警报解除前违规出海;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关注台风发展动态,加强与海洋预报部门的会商,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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