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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推进品牌战略支持“农产品振兴”
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2018-07-09浏览:661
近日,我区与上海大学签订了椒江农业品牌全案策划设计服务合同,具体策划内同包括品牌企划、品牌识别系统、品牌吉祥物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平面宣传推广设计等,合同价为29.52万元,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这也是我区推进品牌战屡支持“农产品振兴”的方式之一。
据了解,我区已经完成整套的品牌培育方案,即将出台《椒子农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目标到2020年,将‘椒子农心’打造成为省级知名区域公共品牌。
除了购买品牌全案策划服务外,我区还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四龙”企业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保护产品、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15万元。
其中,对当年成功注册并使用集体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企业当年支付的国际商标注册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万元(含各级补助);对当年获得“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浙江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强一制造”建设加快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对获得浙江名牌的企业(组织),给予12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且通过考核验收的,一次性给予主要承担单位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
同时,着力培育优势农产品品牌。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争创各类品牌,提升企业的创牌强牌的意识。为重点培养扶持优势农产品“大陈黄鱼”,区级财政设立“大陈黄鱼”品牌建设专项引导资金,以补助、奖励、贴息等形式,重点支持养殖基地的大陈黄鱼养殖企业集配套产业链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经营活动和区政府认可支持的其他符合品牌建设需要和养殖基地发展方向的各类经济活动。“大陈黄鱼”先后被评为台州市著名商标、“浙江符号旅游产品”、“2017年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成功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椒江区也被评为“中国东海大黄鱼之都”。
目前,我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26家,注册涉农商标约1191件,拥有农业浙江名牌4个、台州区域名牌1个、台州名牌5个,已建设农业标准化项目11个。